外国语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发布者:杨勇 | 发布时间:2019-09-09 | 浏览次数:1382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2020年外国语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办法。

一、推荐名额:7

二、推荐、选拔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者。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学精神、协作精神、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修完本专业16学期与专业教学计划进度相应的课程,取得规定学分。(由学校选派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生,如因外校最后一个学期的课程结束晚于我校推免审核时间,则考虑该生的实际成绩)

6.英语专业学生须通过国家专业英语四级考试 (专八通过者优先考虑);日语专业学生须通过日本语能力二级考试或通过国家日语专业四级考试(专八通过者优先考虑);朝鲜语专业学生须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710分制)或朝鲜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优异者或获得一定级别的韩国语能力考试证书。

(二)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以不受学院综合排名限制,进行特殊选拔。特殊选拔必须经三名以上(含三名)本学院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在所在学院进行专题报告,申请者的申报材料、教授联名的推荐信、专题报告内容及结论等,在学院逐级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查批准后,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推荐工作必须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三)其他条件参照《上海海洋大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推荐工作程序

(一)学生自愿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上海海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表》(简称申请审核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二)学院推荐。学院、教务处、学生处对申请学生的成绩、奖惩情况等进行审核。学院将审核无误的学生推荐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学院的推免生名额确定推免生名单。

(三)推免生名单公示。推免生名单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推荐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并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四)推免生名单报备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上报推免生名单至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四、推荐工作小组构架及职责

(一)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构架

组长:周永模副组长: 韩振芳、冯延群

秘书:张平

成员:刘纯,郭飞,朱骅,梁暹,李海英

(二)职责:

1.根据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在充分研究、集体决策的基础上,合理在各专业分配推免生名额、组织审核各类材料,提供受理推免生工作的申诉渠道,并在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实施;

2.按时、准确地通过有效途径向本科三个本科专业毕业生公布推免实施办法、工作安排等;

3.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推荐名额分配、学生材料审核以及特殊案例的处置等工作。

五、推荐成绩计算办法

推荐成绩=本科(1-6学期)平均学分绩点*0.75+加分绩点*0.25

(一)成绩计算说明:

1.1-6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加分绩点满分均为4分。

2.加分绩点计算,详见下面2获奖项目对应加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二)获奖项目对应加分成绩点的计算方法(奖项获奖日期截止到推免当年831日)

1.获得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奖励,学校重点支持类别的学科竞赛项目或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已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并署名为上海海洋大学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每项最高计为2.4绩点,学科竞赛项目具体加分绩点详见附表获得亚洲及世界性比赛前6名或获得全国运动会前3名,记为2.4绩点。

2.获得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省市级奖励,学校重点支持类别的或学校适当扶持的学科竞赛项目或已申请发明专利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署名第一或第二),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已公开发表专业相关学术论文(第二作者)或获得科研成果(计前5名),并署名为上海海洋大学,每项最高计为 1.2绩点,学科竞赛项目和专利的具体加分绩点详见附表。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或被评为“优秀士兵”二次,计为0.6绩点。或获得全国运动会4-6名、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农业院校比赛前3名,记为0.6绩点。

3.荣获“校优秀学生标兵”、“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团干部”、“校优秀团员”、“校优秀党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每项计为0.3绩点,或获得全国运动会7-12名、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农业院校比赛前4-6名、水上运动类赛事前2名,记为0.3绩点。

4.荣获“校社会工作积极分子”、“校优秀学生”、“校大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称号、在部队被评为“优秀士兵”,每项计为0.2绩点,或获得华东区农业院校运动会或上海市比赛冠军,记为0.2绩点。

5.同一学年的同一奖项只计算一次,并按照最高成绩计算;只计算本科阶段的获奖情况。

(三)加分范围说明

1.省市级及以上奖励表彰范围包括: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具体由学生处(团委)认定;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或学科竞赛奖项清单参见附表,教务处具有解释权;体育竞赛类项目具体由体育部认定。

2.国内外核心期刊范围:被SCIEI收录的刊物;被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编制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含扩展库)收录的期刊或被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期刊。

六、工作日程

(一)报名时间:2019910日-915

(二)报名地点:行政楼425

(三)提交材料

1.《上海海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表》(含一寸免冠照片与辅导员签名)一式一份

21-6学期成绩单原件

3.外语等级证书:(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证书或日本语能力二级考试证书或国家日语专业四级考试(专八)证书CET-4及以上等级证书或朝鲜语专业四级考试(八级)证书等)与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4.获奖证书复印件

5.科研材料复印件(如发表论文、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获奖、科研获奖、申请专利等)

6.其他相关材料

7.联 系 人:张平老师

8.联系电话:02161900704

七、申诉受理渠道

申诉电话:021-61900701

申诉地点:行政楼419

联 系 人:韩老师

电子邮箱:zfhan@shou.edu.cn

八、附则

推免生有关限定条件:

1.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推免生名单确定并上传至全国推免生管理系统内后,不得更改。若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经网上报名、推免生复试后未被任何研究生招生单位接收,则推免生资格作废。

3.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就业中的政府项目和享受其它就业政策。不办理出国证明。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此前学校印发的有关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如国家有新政策,以新政策为准。

  

外国语学院

20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