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者:王笑一 | 发布时间:2024-03-21 | 浏览次数:1550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上海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切实做好上海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招生考试工作的根本标准,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的考查。

二、组织机构

(一)上海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负责、指导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二)上海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复试小组应由5名以上本学科科研与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其中组长1人。

三、复试对象

(一)达到2024年上海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

(二)达到上海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调剂要求并接受上海海洋大学调剂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四、复试内容和方式

(一)复试内容

1.外国语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的笔试和面试内容。复试重在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等方面内容。设定以下考查指标: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等;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5)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根据生源情况,原则上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5.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考核。总分为100分。

(1)翻译专业考生复试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英译汉、汉译英两部分。重点考查考生的原语信息解读与重组以及目的语输出和表达能力,全面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复试小组专家对考生用英语和汉语交替提问,学生亦用相对应的语言交替作答。

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考核。

(2)外国语言文学专业考生复试内容

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相关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专业知识进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考核。

6.心理普查测试。考生在复试前须登录网址:http://210.5.159.76:6011/,完成在线心理普查测试。测试登录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密码为:123456789a。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于每天9:00-17:00致电:谢老师(18939838576);王老师(18019006081);张老师(021-58559439转828)。

(二)复试方式

上海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全部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五、复试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复试时间

(1)3月24日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复试时间安排:资格审查(08:30-09:00);笔试(09:10-10:10);面试(10:20开始)

复试地点安排:资格审查和考生候场(第一教学楼406室);笔试(具体地点资格审查时告知);面试(具体地点张贴至笔试教室门口)

(2)翻译专业调剂考生复试和外国语言文学专业调剂考生复试,调剂复试具体安排详见学院网站通知。

(二)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

1.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在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载模板)1份(收取原件备案)。

2.应届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原件审核,收取复印件备案)。

3.往届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验证)原件(原件审核,收取复印件备案)。

4.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大学成绩单1份(原件审核,收取复印件备案)。

5.加盖有考生所在单位(院系)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载模板)1份(收取原件备案)。

6.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审核,收取复印件备案)。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原件审核,收取复印件备案)。

8.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按照上海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原件审核,收取复印件备案)。

9.上海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导师选择表(上海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官网—学生工作-相关下载https://wyxy.shou.edu.cn/xgxz/list.htm),招生导师信息可在上海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官网查询(上海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官网—师资队伍https://wyxy.shou.edu.cn/ssyjsdsjj/list.htm查询)1份(收取原件备案)

10.其他用于复试的参考材料:包括证明本人外语能力等级或者外语岗位认证资格的相关证书等(原件审核,收取复印件备案)。

考生须保证复试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资格。

六、调剂

上海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考生调剂。具体办法详见后续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和上海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七、录取

(一)录取成绩计算

1.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录取成绩。

2.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0.3。

3.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如排序出现录取成绩并列(成绩统计至小数点后两位),翻译专业考生依次按“翻译硕士英语”、“英语翻译基础”、“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三个专业科目初试成绩的高低确定排序;外国语言文学专业考生依次按“外国语言文学基础”、“外国语言文学综合”、“第二外国语”三个专业科目初试成绩的高低确定排序。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将在上海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官方网页公告栏公示。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由上海海洋大学统一进行公示。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每门考试科目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体检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组织进行。

九、监督与管理

1.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2.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外国语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学院咨询电话:021-61900703(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学校监督电话:021-61900075(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学院监督邮箱:jiezhang@shou.edu.cn

学校监督邮箱:yjsb@shou.edu.cn

十、其他

(一)上海海洋大学及上海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学校及学院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实施细则由上海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上海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为准。

(三)学校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请考生提前查询确认交通路线和时间,以免影响复试。


上海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