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9-05-22 | 浏览次数:0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示范校建设的通知》(沪教委高〔201710号)要求,现启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新一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兴趣驱动。申请立项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兴趣驱动下自主选择实验项目,所选的实验项目不能是教师科研项目的一部分。

2. 自主实践。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研究、自主完成创新项目,导师只对学生的实验方案、技术路线提供指导。

3.重在过程。申报的项目要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在创新思维、知识与实践能力方面的收获和感悟。

4.注重实效:申报的项目内容要与社会生活实际相结合,研究结果要能对实际存在问题有所解决或帮助。

 

二、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为本校全日制本科二、三年级学生,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以2015级学生为主体,鼓励团队成员跨年级、跨学科、跨院系组成。

每个学生只能申报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鼓励学生开展合作研究,项目负责人限1人,团队成员(含负责人)不超过5人。

申报的项目应具有学术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先进性等特点,并做可行性分析。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

项目完成期限为1-2年,项目主持人应保证能在校期间完成项目任务,并充分利用寒暑假及课余时间完成研究项目

项目申报应根据各学院制定的《大学生创新项目申报指南》为引导,一般按指南申报的项目数比例为70%,学生自由申报的比例为30%

在遴选项目时请安排好创新项目和创业项目的比例,建议创业项目数不低于总项目数10%

 

三、申报时间和程序

申报学生须在2017年3月13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  组织团队申报项目;

2.         根据市教委和项目管理程序的要求,项目团队需提交以下材料:

       《上海海洋大学市级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汇总表》提交电子文件。

       《上海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同汇总表顺序一致)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文件。

       申请结束后会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答辩和评审。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61900703,电子邮箱:yjxu@shou.edu.cn

 

四、经费资助

对经批准的每个项目学校予以资助,对跨学科专业的研究项目,根据项目研究难度,酌情增加资助额度。立项项目经费专款专用,项目负责人要合理编制经费预算,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必要的实验耗材、药品、图书资料以及相关调研开支等。经费使用按申请书中的预算和学校财务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2017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2.上海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外国语学院大创申报指南.docx

 

------------------------------------------------

外国语学院办公室

行政楼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