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2017年翻译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9-05-22 | 浏览次数:12


按照《上海海洋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的相关要求,根据翻译硕士的培养特点与规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有培养前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 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原则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既考量初试成绩,又注重综合素质。

2. 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原则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 差额复试原则,一般按不低于1:1.2的比例发放复试通知书(视实际调剂生源多少确定)。

4. 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则视为复审不合格。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制订本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包括负责选拔复试考生名单;组织实施本专业学位点考生的专业课笔试、口试等复试工作;确定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负责审查本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以及发放复试通知。

复试小组拟由5名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组长1人,秘书1名。

三、复试内容和方式

(一)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根据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复试重在考察考生专业、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等方面内容。

本专业复试考察指标为: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 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等;

3. 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 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5. 心理素质。

(二)主要方式

1. 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包括段落翻译,英译汉和汉译英各一篇,分别为250-350单词和350-400字,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 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和专业素质,包括听说能力以及即兴表达能力,总分100分。要求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现场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应确保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相对统一。

四、时间及资格审查

1. 复试时间

本专业复试时间为321。笔试:上午90011:00;面试:下午1004:00

2. 资格审查

考生应保证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考生需交、验以下材料:

1)应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2)历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验证)原件和复印件;

3)已获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英语专业四、八级证书者需带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大学成绩单;

5)考生政审表;

6)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导师选择表。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接受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的核查:

1)身份核查。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应与本人相貌以及报名信息简表的照片一致。

2)毕业证书核查。历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

3)身体状况检查。考生在复试期间到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东院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应对考生政治情况全面审查。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审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一律采用百分制。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5 + 面试成绩*0.5

2.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 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为依据组织进行。

六、录取成绩的使用

考生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录取成绩。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

学院根据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及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监督与管理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二级纪检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纪委委员和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成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 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学院申诉电话:6190070161900706

邮件:zfhan@shou.edu.cn; ymzhou@shou.edu.cn

                           上海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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