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学生请假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9-05-27 | 浏览次数:12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持学生良好的学习和行为习惯、规范学生日常管理、创建和谐校园,结合学校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生请假须至少提前二天提出。

二、请假学生如实填写《外国语学院学生请假单》,并附上证明材料。

三、学生请假程序如下:

   1、学生持《外国语学院学生请假单》向课程教师请假,教师准假后在后面签字,并自留一份备案,供日后平时成绩评定参考。

2、所有任课教师准假后,将《外国语学院学生请假单》(辅导员保留联)交给辅导员备案,辅导员视情况是否同意非第一课堂的活动准假和离校。

3、请假结束后及至找辅导员销假。

四、因突发疾病或突发事件来不及提前请假的,须电话向任课教师和辅导员请假,事后补齐手续,并说明情况。

五、其他事项参照《上海海洋大学关于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和请假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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