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MTI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杨勇 | 发布时间:2020-05-09 | 浏览次数:220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及《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并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的相关要求和翻译专业硕士的培养特点与规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有培养前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  工作原则

1. 坚持安全第一、公平公正、科学选材的原则。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既考量初试成绩,又注重综合素质。

2. 坚持平稳有序、科学规范、结果公开、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 坚持差额复试原则。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的比例发放复试通知书(视实际调剂名额多少确定)。

4. 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则视为复审不合格。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本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包括负责选拔复试考生名单;组织实施本专业学位点考生的专业课远程视频复试工作;确定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负责审查本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以及发放录取通知书。

复试工作小组拟由5名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和1名院纪委委员组成,组长1人,秘书兼记录员1名。

专业课远程视频复试小组共分3组,每组包括复试专家5名,辅导员、记录员、操作员各1名。

 

三、复试内容和方式

(一)主要内容 

为提高远程视频复试的有效性,根据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复试重在考察考生专业、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等方面内容。

本专业复试考察指标为: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 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等;

3. 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 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5. 心理素质。

(二)主要方式

本次远程视频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视译:

主要测试学生的原语信息解读与重组以及目的语输出的能力,以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包括语段视译,英译汉和汉译英各2段,分别为50-60单词和60-70字,复试时间约为12分钟,满分为100分。

专家根据每位考生的视译质量,现场评阅打分。

2. 问答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包括听说能力以及即兴表达能力,实施时间约8分钟,满分为100分。复试小组专家对考生用英语和汉语交替提问,学生亦用相对应的语言交替作答。

专家根据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现场评阅打分。

3.评阅与打分要求

每组专家以及每位专家之间应确保考察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相对统一。

4.心理普查测试

所有考生在复试前须完成在线心理普查测试。心理普查测试登录网址:http://www.bcxl.cn:8001,用户名和密码均为考生准考证号。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致电58559439815,联系人:杨老师。

 

四、时间及资格审查

1. 复试时间

复试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复试考生为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513日下午100~2:40

第二批复试考生为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5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2. 资格审查

考生应保证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 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上传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PDF文档或照片电子版jpg文档):

1)应届考生须上传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

2)往届考生须上传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验证)。

3)已获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英语专业四、八级证书。

4)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大学成绩单。

5)加盖有考生所在单位(院系)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考生政审表(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载模板,下同)。

6)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导师选择表(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下载模板)。

7)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上传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上传《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按照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上传相应材料。

4.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接受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严格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的,不给予复试资格。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

1. 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录取成绩。

2.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

3. 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拟录取名单由上海海洋大学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 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须达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录取成绩的使用

考生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录取成绩。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

学院根据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并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如排序出现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翻译硕士英语”、“英语翻译基础”、“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等三个专业科目初试总成绩的高低确定排序。最终拟录取名单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监督与管理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做好考生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二级纪检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纪委委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 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学院申诉电话:6190070161900706

邮件:zfhan@shou.edu.cn; ymzhou@shou.edu.cn

 

上海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5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