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对渔政执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确保渔政执法机构依法履行渔业行政执法职责,保障长江禁捕等重大战略决策的落实落地,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研究起草了《渔政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于8月底前反馈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备注:
1.县级以下设置中队或乡镇基层渔政执法队伍的,装备配备视需求而定,原则上不超过所属县级装备配置标准。
2.电子仪器类设备应考虑一定防水需求。
备注:
1.《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中已列出的,按《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实施;未列出的,按本标准实施。
2.县级以下设置中队或乡镇基层渔政执法队伍的,装备配备视需求而定,原则上不超过所属县级装备配置标准。
3.电子仪器类设备应考虑一定防水需求。
备注:
1.县级以下设置中队或乡镇基层渔政执法队伍的,装备配备视需求而定,原则上不超过所属县级装备配置标准。
2.电子仪器类设备应考虑一定防水需求。
备注:
1.《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中已列出的,按《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实施;未列出的,按本标准实施。
2.县级以下设置中队或乡镇基层渔政执法队伍的,装备配备视需求而定,原则上不超过所属县级装备配置标准。
3.电子仪器类设备应考虑一定防水需求。
新闻来源:渔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