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农业农村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印发了《关于征集2021年农业农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项目建议的通知》(农质标函[2020]138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根据通知要求,公开征集2021年水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推荐项目需符合通知总体要求和推荐范围要求,重点围绕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主体职能和工作重点,且属于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水标委”)归口管理范围。
(二)推荐项目有研究基础,确保1年内能完成,已形成标准草案的项目优先推荐。
(三)牵头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职,熟悉标准化工作,有制修订标准经验,且承担的2019年之前下达标准项目已完成。
二、征集重点
(一)全程标准化生产,提升水产品质量标准。包括水产品标准化生产可推广模式规范/规程、水产品质量(产品等级规格、品质评价等)等方面的标准;
(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类标准。包括:水产种质资源库和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建设、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水产原良种场建设、水产新品种审定以及新品种认定测试中心建设等需要的标准。
(三)渔业资源养护和水域生态修复类标准。包括大水面生态渔业、海洋牧场建设与管理、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珍稀濒危物种保护、捕捞渔具准入、智能捕捞等依法行政和管理需要的标准。
(四)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类标准。重点包括纳入农业农村部疫病防控目录的水生动物疫病流行病调查、诊断、防控和管理以及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和水生外来物种风险防控等方面的标准。
(五)智慧渔业类标准。包括智慧水产养殖、种业数字化、数字化捕捞装备以及渔港综合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管理需要的标准。
(六)设施渔业类标准。包括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渔农综合种养、盐碱水综合养殖、受控式高效集装箱循环水养殖、深远海智能化养殖等新模式集成、示范、推广以及标准化池塘、远洋捕捞和绿色加工等需要在全国或整个行业统一的技术要求。
(七)休闲渔业类标准。包括观赏鱼、休闲垂钓、渔家乐等休闲产业融合发展需要的标准。
(八)其它。渔业产业发展中亟需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且成熟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三、报送要求
项目提出人请认真填写“2021年水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表”(见附件2),各有关单位汇总本单位项目,并于2020年9月20日前将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全国水标委秘书处。
联系人:孙涛、房金岑
电话:18631568361、13681220706
邮箱:suntao@cafs.ac.cn
附件链接:http://www.yyj.moa.gov.cn/gzdt/202009/P020200907558892439113.pdf
新闻来源: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