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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表示:鲨鱼鱼鳍销售禁令不是必要的

发布日期:2020-12-23
浏览次数:329

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NOAA)渔业署助理署长克里斯·奥利弗(Chris Oliver)表示,禁止渔民销售鲨鱼鱼鳍并不能改善鲨鱼的养护和管理状况。

几十年来,美国一直禁止渔民在海上割下鲨鱼鱼鳍并丢弃鱼体的行为(割鳍弃鲨)。渔民只有在上岸时仍保持鲨鱼的鱼鳍鱼体自然连接的状态才能割下鱼鳍并出售。但这种规定仍存在各种争议,所以一些国家正在进一步限制这种做法。

奥利弗认为:“无论是否允许出售鱼鳍,我们都需遵循马格努森-史蒂文斯法案(Magnuson-Stevens Act)的要求来防止过度捕捞鲨鱼。而禁止销售鱼鳍只是限制以可持续方式捕捞的鲨鱼身上哪些部位可以被利用。”

奥利弗还表示:“美国联邦或州的禁令对全球鱼翅市场的影响是有限的,美国鱼翅出口量约占全球鱼翅贸易总量的1%,而进口比例则更小。国内鱼翅销售禁令的最大影响者是渔民,因为鲨鱼的鳍比肉具有更高的经济价值,所以,对于任何商业捕鲨作业而言,鱼鳍都至关重要。如果渔民被要求丢弃在严格的联邦管理下以可持续方式捕捞的鲨鱼的鱼鳍,那么他们的收入就会更少。”

奥利弗总结道:“国内禁止捕捞鲨鱼也会破坏我们为了促进鲨鱼可持续管理而展开的内部对话,负责任地参与全球鱼鳍贸易有助于美国向国际展示我们强有力的鲨鱼养护和管理实践。”

 

编译:马彩勤

审校:邹磊磊

新闻来源:WorldFishing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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