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苍南县小型渔船“三权分置”全国试点综合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从“民建民用”到“公建民租”,首批3艘新材料小型渔船在炎亭镇成功试航并出租给渔民使用。
去年9月,农业农村部批准苍南作为全国唯一渔船管理改革试点县,率先探索实施三项渔船管理改革,非法“三无”渔船的整治就是其中之一。三无渔船不仅破坏海洋生态平衡,也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目前我县基本实现“三无”渔船动态清零。为了保障渔民生计、促进渔业增收,我县打破原有的渔船管理模式,创新性推出了小型渔船“三权分置”综合改革,由政府出资建造小型渔船,租给渔民。实现渔船从“民建民用”到“公建民租”的历史性变革。随着3艘小型渔船的成功出租,有9位渔民体验了渔船改革的红利。易际凤就是其中之一,自“三无”渔船被没收后,他选择到大船当雇工。得知政府投放3艘小型渔船,易际凤马上申报并成功租赁。
“比原来的船安全一点,毕竟这个有证书。”渔民易际凤说。
“感觉轻松很多了,我们现在出海抓鱼就是了,抓得到鱼今天抓一天,抓不到就赚少一点。”渔民黄中宝16岁时就开始从事海洋捕捞,去年三无渔船被整治后,在家歇业了一年,如今也成功租到小型渔船。
目前,炎亭镇小型渔船“三权分置”综合改革,已有符合条件的渔民210人申报,按照3人一组需要小型渔船70艘。
“通过小型渔船改革,我们建造符合标准的船只,也通过纳入我们点验系统,对渔民出海捕捞作业等在安全系数上肯定是提高的。”炎亭镇副镇长黄瑞环说。
目前,渔业行业全国实行“双控”,即控制渔船数量和渔船功率指标。此次改革国家特批浙江省新增350艘小型渔船,用于苍南试点,通过招投标,定制节能环保安全新材料,可回收易维护渔船,每艘造价50万元左右。渔船租金缴纳方式有一年一付6.5万/年、三年一付5.8万/年、五年一付5.5万/年三档。政府还根据渔民生产的规范情况给予梯度奖励,进一步减轻渔民负担。
“首次采用新型环保材料建造的小型渔船成功租赁,意味着渔船管理改革工作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也意味着我们距离渔船管理改革的成功又迈进了一步,同时也为苍南打造蓝色粮仓、海洋高质量发展高地和渔民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重要基础,接下去将会有一大批小型渔船陆续投入使用。”县农业农村局渔业发展中心丁黄娟说。
文章来源:苍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