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统一部署,9月9日至13日,由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总队长、二级巡视员张友松任组长,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渔业执法监督中心、国家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上海)业务骨干为成员组成的农业农村部第六检查组,在江西和福建两省开展水产养殖交叉执法检查。检查期间,检查组抽查了江西省贵溪市、进贤县及福建省长汀县、漳浦县的10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和10家投入品经营单位。通过实地检查、台账查询、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重点了解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三项记录,以及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产地检疫制度、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执行情况;认真查看渔药、饲料库房,了解养殖场投入品来源和使用情况,核查渔药店兽药经营许可证、处方药管理和销售记录,并了解其经营现状。
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相关地区水产养殖执法工作汇报,查阅有关工作台账和执法案卷,了解当地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并就水产养殖环节水质改良剂等投入品使用监管、地西泮查处、三项记录规范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对查摆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了现场反馈。本次交叉执法检查行动的有效开展,促进了水产养殖、执法检查工作的跨省交流互鉴,达到了共促提升的预期目的,有效推动相关省份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的提升。
文章来源:中国渔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