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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船渔船“各行其道”, 我国辽宁沿海海域实现船舶定线制全覆盖

发布日期:2026-07-15
浏览次数:13


记者近日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获悉,《辽宁沿海船舶定线制》已正式公布,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实施,辽宁成为全国首个在沿海海域实现全域船舶定线制的省份。根据新规,船舶不得在定线制及其端部水域锚泊或从事捕捞、养殖等碍航活动,商船航行与渔船作业将实现“空间隔离”,有效保障海上交通安全。

我国沿海船舶交通密集,商船航路与渔船捕捞作业水域交错,商渔船碰撞风险高,一直是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难点。为此,辽宁海事局联合多部门开展调研并广泛征求了意见,根据船舶交通流特征、通航条件等现状,制定了《辽宁沿海船舶定线制》。


船舶定线制是国际通用的海上交通管理模式,通过划定分道通航制、警戒区等,规范船舶航行秩序,降低对遇与交叉会遇风险。通俗而言,它如同“车道线”,可实现船舶“各行其道”。辽宁沿海全域船舶定线制,是在原有2处船舶定线制基础上,将现有沿海公共航路升级整合为4处船舶定线制,构建起辽宁沿海“2+4”全域船舶定线制通航网。


推行定线制涉及对海洋资源的重新配置。辽宁海事局坚持科学规划,定线制实际使用水域约0.9万平方公里,约占辽宁近海水域面积的八分之一;同时合理划定航路宽度,最大限度减少对渔业养殖的影响。


辽宁多家港航企业表示,定线制的实施,提高了船舶通航效率,港口周转效率也将同步提升,码头泊位“空窗”时间有效减少,海运货物周转更加顺畅。


据悉,下一步,海事部门将做好《辽宁沿海船舶定线制》实施工作,确保新规平稳落地、高效运行。同时,将加快推进我国其他重点海域的船舶定线制划设工作,塑造我国沿海规范高效的通航安全新格局。



文章来源:新黄河

日期:202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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