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矿岱山港区项目和舟山市周边海域临时性海洋倾倒区项目2026年度第二批和第三批生态补偿苗种增殖放流活动在宁波、舟山等地开展。本次增殖放流苗种总计超1.7亿尾(粒),涉及三疣梭子蟹、曼氏无针乌贼、海蜇和岱衢族大黄鱼等品种,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作为生态补偿措施监管单位,对增殖放流活动进行了监管。

监管采取全流程驻场闭环监管模式,监管工作组深入宁波、舟山等多处苗种供应点位及码头放流登船点,构建“源头核验—运输管控—海上投放”全链条监管体系,实现放流环节全覆盖、无死角管控。在源头核查环节,监管工作组严格审核各供苗单位检验检疫等相关材料,通过随机抽样、现场测量等方式核验苗种规格、检查苗种活力。同时,全程做好文字记录、影像留存,完整留存监管台账资料,实现全过程可追溯、可复盘。

本次放流监管突出数字化赋能优势,以智能设备提质增效为核心亮点,全面升级监管手段。监管工作组引入水产苗种智能计数器开展苗种数量核验,设备校准精度达99%,有效规避人工计数误差大、效率低等问题,精准保障放流数量真实合规,获得业主单位、苗种供应单位及各级监管部门的充分认可。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将持续跟进重大涉渔工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监管工作,不断健全增殖放流全链条监管体系,以科技赋能压实涉渔企业生态补偿主体责任,助力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渔业报
日期:2026-06-29